[汽車之家 資訊]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5日。征求意見稿共包含加大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與召回管理力度、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加強企業廣告活動和商業宣傳行為監督、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事件事故報告與深度調查4方面內容。征求意見稿如下:

企業應當在車輛App、車載信息交互系統顯著位置和用戶手冊中顯示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說明,以便于消費者閱讀、理解和操作,避免駕駛員將組合駕駛輔助功能視為自動駕駛功能使用。
企業應當開發、使用安全優先的駕駛員監測、警示和處置功能,密切監測駕駛員的駕駛狀態,在駕駛員出現脫手、睡眠等脫離動態駕駛任務的情形時,及時采取語音警告、方向盤震動、限速、靠邊停車、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禁用等警示或控制措施,以便駕駛員及時接管車輛和降低安全風險。
企業應當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信息監測,減少網絡攻擊、網絡威脅和漏洞引發的車輛事故風險。企業不得通過用戶操作或系統邏輯主動關閉駕駛員監測、警示和處置功能。
另外,企業應在機動車合格證系統中完整、準確填報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儲能裝置單體及總成等關鍵信息,并嚴格執行軟件在線升級(以下稱OTA升級)活動分類管理要求,未經備案不得開展OTA升級活動,不得將未經充分測試驗證的軟件版本推送給用戶,不得通過OTA方式隱瞞缺陷,確保生產的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與準入產品一致,并承擔產品安全責任。
企業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命名及營銷宣傳中,不得暗示消費者可以視其為自動駕駛系統、具備實際上并不具備的功能,防止駕駛員濫用。企業應當避免夸大宣傳車輛駕駛性能,誤導消費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駕駛車輛。
企業應當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及時報告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使用期間發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等事故。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加強事故深度調查與分析,并對企業事故報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經發現企業未按要求報告事故信息的,將向社會公開通報并督促整改。對企業在事件事故報告中存在隱瞞或遺漏重大事實的,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進行專項核查。(編譯/汽車之家 郭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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