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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史上的1月29日 奔馳一號申請專利獲批
李昊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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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之家 車史上的今天] 奔馳的一則“汽車發明者”的廣告語可謂深入人心。“取代馬車”正是卡爾·本茨為他那輛Patent Motor Car(即奔馳一號)所做的宣傳語。一百多年前,當卡爾·本次將他的發明公之于眾時,這輛“鋼鐵怪物”卻遭到諸多非議和社會輿論壓力。
作為一名機械狂人,卡爾·本茨15歲就順利通過機械工程師資格考試,被當地人譽為天才少年。主修機械工程專業的他,在多家機械廠從事設計工作后毅然選擇了創業。1871年,卡爾·本茨與人合伙在曼海姆開設了一家公司,之后本茨收購合伙人的股份,開始獨立經營公司。
卡爾·本茨家境貧寒,好在未婚妻貝爾塔非常支持他的事業,對本茨的發明深信不疑,購買合伙人股份的資金正是貝爾塔的嫁妝。經過不懈努力,1879年初,卡爾·本茨生產的發動機點火成功,此后他順利得到了多項零件專利,為生產真正的汽車奠定了基礎。
1883年,他和新的合作伙伴成立了曼海姆奔馳公司發動機廠并推出了二沖程奔馳發動機。1885年,他利用自行車零部件和經過改良的發動機,成功打造出世界上第一輛配備汽油發動機的三輪汽車。
這輛被命名為奔馳一號的三輪車最高時速雖僅有16km/h,但在當時已經是跟不可思議的事了。1886年1月29日,42歲的卡爾·本茨來到德國專利局申請專利,奔馳一號的專利號為“DRP 37435”,人類歷史上第一輛汽車就此誕生。(圖/文 汽車之家 李昊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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