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用車資訊] 十一長假已經接近尾聲,各位基本已經踏上返程的道路,在此仍要提醒各位注意行車安全!在長假的第二天,10月2日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值得引人深思。
事故發生在10月2日湖南衡陽許廣高速衡陽西出口附近,原本是一起追尾事故,兩車人員下車查看車損之時,后方來車突然撞向事故車輛,致使事故車輛直接撞向查看車輛傷情的六名人員,其中還包括一名兒童,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之中。
首先我們可以發現,事故發生在高速出口的外側車道(此路段為雙車道)。我曾在《現在掉頭還來得急 十一期間哪最堵?》特別指出高速導流線的問題,此處最易發生事故,且多因車輛錯過路口致車速驟降或停止而引發追尾。恰巧這起事故也是發生在此處,如果單單是一起在導流線附近的追尾事故只能再次勸各位駕駛員遇導流線提高警惕,但這起事故要聊的是因追尾后車上人員處置不當導致的二次事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五十二條明確指出,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而針對高速路發生的事故,道交法也有明確說明: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且迅速報警。
三角警示牌放置距離 | ||
白天 | 黑天 | |
城市環路 | 50米 | 150米 |
快速路;高速 | 150米 | 250米 |

顯然追尾事故中兩車人員都沒有意識到道交法中的規定,從視頻中雖不能看出警告標志是否豎立,但車輛人員在追尾車輛前交談實在是極其危險的做法。若車輛無法啟動,人員應當立刻移步至右側的圍欄內報警并商討理賠事宜。若車輛可以啟動,則應開啟警示燈將車輛挪至應急車道。
此外,每輛配備的三角警示牌在出廠時都應符合國標,利用反光原理提示后方車輛。而一些駕駛員在事故發生后雖然會在車輛后方豎立警示標志,但“標志”千奇百怪,輪胎、水桶、隨車工具,這些非但起不到警示作用,還易對后方駕駛員造成干擾,引發碰撞。有關三角警示牌的使用,各位可以點擊《我該怎么辦(17) 警示三角牌你會用嗎?》了解詳情。
寫在最后:
十一假期雖然到處人山人海,但多數人都會選擇此時出游,而恰逢高速免費,高速路的車流量會比其它時間高出許多,而事故隱患也是平時的很多倍。就高速行車來說,雖然我們一再提醒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但有些事故不單單是注意這么簡單,還需每一位駕駛員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為大家提供一個良好的行車環境,讓大家都有一個舒心的假期。(圖/文 汽車之家 李響 視頻、圖片均來源于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