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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反對Lyft上市采取雙股權結構計劃
鮑彬斌
原創 · 0瀏覽·2019-03-17 10:56關注
[汽車之家 行業] 本月早些時候,Lyft正式遞交了IPO申請書,該公司擬在納斯達克精選市場上市。不過,目前有人對IPO有了不同意見。據外媒報道,一批來自美國、英國和歐洲養老基金、工會和資產管理公司正敦促Lyft董事會放棄擬議的雙股權結構。
據悉,Lyft上市采用雙重股權結構設計,其將推出兩類股票,一類股票面對公司內部人士,在上市后管理層依然能控制公司;另一類股票則發行給其他所有人。管理層能夠控制公司,則意味著能與某些股東在決策上進行抗衡。但一些投資集團則認為,Lyft應當在上市時堅持單一類別股票結構。他們表示,“即便做不到這一點,該公司也應該通過一項‘日落’條款,在7年內逐步取消額外的投票權”。
據稱,持反對雙股權結構意見的主要包括英國地方政府養老基金論壇、法國巴黎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洛杉磯、芝加哥和俄亥俄州公職人員的養老基金會、卡車司機工會和美國汽車工人退休聯合會。在他們看來,Lyft的雙股權計劃其實限制了他們作為所有者的權利,對普通股東非常不利。
Lyft是又一家激起投資者維權的公司,但美國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似乎無意阻止類似于Lyft的雙股權結構的做法。SEC主席杰伊-克萊頓(Jay Clayton)在一次法律會議上表示,取消雙重股權結構意味著“你將阻止一些非常好的公司進入股市。”(文/汽車之家 鮑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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